文/李昌鹏
《雷雨》写成于1933年,问世即将80年。80年来,《雷雨》遇到了几代读者,不同时代做出过不同的解读,这部经典剧作曾被当作“革命文学”代表作,后来证实这不过是个误会。近日,重读《雷雨》,我甚至怀疑过它是一部反革命文学作品,然而,这也是个误会。
1936年《雷雨》出版时曹禺在序言中说:“有些人已经给我下了注释,这些注释有的我可以追认——譬如‘暴露大家庭的罪恶’——但是很奇怪,现在回忆起三年前提笔的光景,我以为我不应该用欺骗来炫耀自己的见地,我并没有显明地意识着我要匡正讽刺或攻击些什么。”为什么曹禺在革命文学盛行的年代坚称:“我并没有显明地意识着我要匡正讽刺或攻击些什么”?他还用了“追认”这样颇令人感到勉强的词,仿佛面对一番好意,却之不恭。而“匡正讽刺或攻击”描述为“炫耀”和“见地”。“并没有显明地意识着”这样的话,也是模棱两可的。曹禺还用了“有些人”这样一个指称,而没有说是谁说的。我以为,曹禺是瞧不别人的评语,不屑迎合时流,语气意味深长。
重读《雷雨》,把自己放在民国,甚至封建社会,而不放在当下,我发现《雷雨》依旧是一部令人震撼的剧作。也就是说,《雷雨》并不专写给革命和新社会,当然也不专写给民国和封建社会。如果把自己放在旧社会维护者的位置,就会发现这部剧作同样具有教谕味道。曹禺“追认”的“暴露大家庭的罪恶”,还具有另一层意思:蘩漪、周萍、鲁大海等人是罪恶的,他们破坏了道统。而周朴园也曾经做过有违道统的事情,尽管改邪归正,却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:他的儿子和女儿上演了“蓝色生死恋”,他的妻女不守妇道,最终遭天谴般横死或发疯。曹禺能在1936年表明“我并没有显明地意识着我要匡正讽刺或攻击些什么”,可见他绝对不会无端“追认”任何东西。他给《雷雨》的序言,用了一种有弹性的语句,在不说假话的基础上,试图隐瞒着什么?
曹禺写《雷雨》的本意是什么呢?曹禺自己没有说清楚,他在1936说:“连我自己也莫名其妙。”这或许是实话,抑或当时《雷雨》被划为革命文学,曹禺不愿再辩解,采用了搪塞之辞。这就为后人的演绎留下了空间。《雷雨》写的只是中国30年代一家人的几个爱情故事。莫非曹禺的本意是要写一部纯粹的爱情剧?爱情,在剧中确实是最复杂、动人的成分,人物之而活灵活现。由此,我们就不难理解,鲁大海这个革命者为何在剧中反而略显扁平。此外,《雷雨》创作于1933年,当时曹禺才23岁,是一个风度翩翩的清华男生,正和一个名叫郑秀的清华大学小师妹处在热恋之中。郑秀的同学吕恩在《回首:我的艺术人生》(2006年1月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)中写道:“6月初,应届毕业生曹禺未回天津,低两届的郑秀也未回南京,两人整天泡在清华图书馆。西洋文学系阅览大厅东北一隅的长桌一端,两人相对而坐。曹禺埋头创作剧本《雷雨》,郑秀用工整绢秀的字迹誊出。傍晚,两人走出图书馆,荷花池畔、小山石上,一对青年恋人深入交谈对《雷雨》人物的认识,曹禺说自己写着写着不知不觉迷上了蘩漪,寄予无限同情。”才子佳人阶段,一个热恋中的男生想写的是一部爱情剧,这是很合理的猜测。何况,《雷雨》的写作过程中,郑秀还是第一读者和誊写者,爱情也是这项合作的某种起源。
“曹禺说自己写着写着不知不觉迷上了蘩漪,寄予无限同情。”从“不知不觉迷上”可以看出,曹禺对蘩漪的态度经历了一个情感过程,最后才“寄予无限同情”。所以,我们读到的蘩漪比较复杂,她可能就是“大家庭的罪恶”,如果蘩漪是“罪恶”,那么封建道统和秩序就可能是:“罪恶”的对立面。确实,假设站在维护道统的立场,我们能读出该剧对道统和秩序的赞美,正是因为道统和秩序打破,悲剧才发生。这样分析,显然步入了迷途,因为我们知道蘩漪也可以分析出革命性的一面。这说明,用革命文学的眼光看待《雷雨》,得出的结论可能是截然相反的——反革命的文学。曹禺自己谈到蘩漪时说:“她是一个最‘雷雨的’性格,她的生命中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”。这部作品主要的艺术魅力在于描绘清楚了人的情感:“最残酷的爱”和“最不忍的恨”。
曹禺在《雷雨》中对新和旧投注的爱和恨,几乎是对等,因为没有绝对的新和旧,新旧对立统一在每一个人的身上。对新旧秩序投注的爱和恨,也几乎是对等的,因为《雷雨》的重心在爱情,他希望每个人拥有甜美的爱情。社会总要遵循某一些秩序,新旧交替,秩序标准不一,人的情感和行为在这样的时候,就构成“雷雨”。
原载《新华书目报》2012年6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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